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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贸港建设明确28项政策措施 含进出口原油和成品油

2021年04月27日 07:27

近日,商务部等20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若干措施的通知》,从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两方面,明确了28项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

 

具体来看,货物贸易方面共13项政策措施,包括:洋浦保税港区内先行试点经“一线”进出口原油和成品油不实行企业资格和数量管理,进口食糖不纳入关税配额总量管理,下放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许可权限,支持开展有关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试点等。服务贸易方面共15项政策措施,包括允许外国机构独立举办除冠名“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以外的涉外经济技术展,技术进出口经营活动不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探索取消设立拍卖企业审核许可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支持创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等。

此次出台政策中不少是管理制度的创新。商务部自贸区港司司长唐文弘在商务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通知》提出将海南省省内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许可权下放海南省人民政府,经批准的保税油加注企业可在海南省省内为国际航行船舶及以洋浦港作为中转港从事内外贸同船运输的境内船舶加注保税油。这意味着海南成为国内首个在省域范围内获得保税油地方经营许可权的地区,有利于扩大供油企业规模,降低燃料油成本,便利海运企业进行航线调度和港口作业,将洋浦港打造成在东南亚具有影响力的保税油供应基地,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通知》还明确,在洋浦保税港区内先行试点经“一线”进出口原油和成品油,不实行企业资格和数量管理,进出“二线”按进出口规定管理。同时,在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区域取消机电进口许可管理措施。

 

商务部外贸司一级巡视员江帆表示,在特定区域内对油品贸易不实行企业资格和数量管理,是商务部专门为海南自由贸易港量身打造的一项制度安排。根据现行监管条件,目前在洋浦保税港区先行先试,为将来扩大特定区域范围、并最终在海南全岛推广积累经验,推动海南全岛范围内的油品自由贸易。商务部将按照职责分工,扎实推进各项落实工作,全力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开放发展,同时,也为统筹推进油品进出口管理改革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促进油气行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于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同时,取消机电产品进入“一线”时的许可管理措施,意味着13类69个10位海关商品编码的重点旧机电产品在进入一线前,进口企业不必向商务部申请进口许可证,而由海南自由贸易港在安全环保的前提下自行管理。这样既确保了安全环保的要求,又便利了企业进口,有利于吸引更多的企业加大在海南的投资,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通知》还提到将建立应对贸易摩擦工作站和贸易调整援助机制。唐文弘表示,这两项措施都是创新型举措,需要海南自贸港结合实际情况,深入研究,深入实施,取得经验。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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