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已炔
2 - yǐ quē
更新时间:2024-04-13 07:00:40
- 常用名2-已炔英文名Methylpropylacetylene
- CAS号764-35-2分子量82.144
- 密度0.7±0.1 g/cm3沸点85.4±3.0 °C at 760 mmHg
- 分子式C6H10熔点-90°C
- MSDS闪点-11.1±0.0 °C
- 符号信号词
- 中文名2-己炔
- 英文名Methylpropylacetylene
- 中文别名2-已炔 |甲基丙基乙炔 |
- 英文别名Hex-2-in |hex-2-yne |MFCD00009470 |2-Hexyne |Methyl(propyl)acetylene |EINECS 212-117-6 |
- 密度0.7±0.1 g/cm3
- 沸点85.4±3.0 °C at 760 mmHg
- 熔点-90°C
- 分子式C6H10
- 分子量82.144
- 闪点-11.1±0.0 °C
- 精确质量82.078247
- LogP2.52
- 外观性状淡黄色透明液体
- 蒸汽压77.8±0.1 mmHg at 25°C
- 折射率1.416
- 储存条件
保持容器密封,放入紧密的出藏器内,储存在阴凉,干燥的地方
- 稳定性
常温常压下稳定,避免氧化物 酸和热接触
- 分子结构
1、 摩尔折射率:27.85
2、 摩尔体积(cm3/mol):110.8
3、 等张比容(90.2K):249.0
4、 表面张力(dyne/cm):25.4
5、 介电常数:2.17
6、 偶极距(10-24cm3):
7、 极化率:11.04
- 计算化学
1.疏水参数计算参考值(XlogP):2.4
2.氢键供体数量:0
3.氢键受体数量:0
4.可旋转化学键数量:1
5.互变异构体数量:无
6.拓扑分子极性表面积0
7.重原子数量:6
8.表面电荷:0
9.复杂度:68.5
10.同位素原子数量:0
11.确定原子立构中心数量:0
12.不确定原子立构中心数量:0
13.确定化学键立构中心数量:0
14.不确定化学键立构中心数量:0
15.共价键单元数量:1
- 更多
1. 性状:未确定
2. 密度(g/mL,25/4℃):0.731g/mL
3. 相对蒸汽密度(g/mL,空气=1):未确定
4. 熔点(ºC):-90°C
5. 沸点(ºC,常压):84-85°C
6. 液相标准热熔(J·mol-1·K-1):170.8
7. 折射率:n 20/D 1.414
8. 闪点(ºF):12°
9. 气相标准燃烧热(焓)(kJ·mol-1):-3897.86
10.气相标准声称热(焓)( kJ·mol-1):107.65
11. 蒸气压(kPa,25ºC):未确定
12. 饱和蒸气压(kPa,60ºC):未确定
13. 燃烧热(KJ/mol):未确定
14. 临界温度(ºC):未确定
15. 临界压力(KPa):未确定
16. 油水(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未确定
17. 爆炸上限(%,V/V):未确定
18. 爆炸下限(%,V/V):未确定
19. 溶解性:未确定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
化学品中文名称: | 2- 己炔 |
化学品英文名称: | 2-hexyne |
中文名称 2 : | |
英文名称 2 : | methyl propyl acetylene |
技术说明书编码: | 1955 |
CAS No. : | 764-35-2 |
分子式: | C6H12 |
分子量: | 82.2 |
第二部分:成分 / 组成信息 |
|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
危险性类别: | |
侵入途径: | |
健康危害: | 吸入、摄入或经皮肤吸收后对身体能有害。蒸气和液体有轻度刺激性。 |
环境危害: | 对环境有危害,对大气可造成污染。 |
燃爆危险: | 本品易燃,具刺激性。 |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 |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 |
眼睛接触: |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
吸入: | 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就医。 |
食入: |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
危险特性: | 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猛烈反应。流速过快,容易产生和积聚静电。容易自聚,聚合反应随着温度的上升而急骤加剧。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
有害燃烧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灭火方法: | 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
应急处理: |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
操作注意事项: | 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酸类、金属粉末接触。充装要控制流速,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
储存注意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 30 ℃。应与氧化剂、酸类、金属粉末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 / 个体防护 |
职业接触限值 | |
中国 MAC(mg/m3) : | 未制定标准 |
前苏联 MAC(mg/m3) : | 未制定标准 |
TLVTN : | 未制订标准 |
TLVWN : | 未制订标准 |
监测方法: | |
工程控制: | 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 |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必须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 |
眼睛防护: |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
身体防护: | 穿防静电工作服。 |
手防护: | 戴橡胶耐油手套。 |
其他防护: |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长期反复接触。 |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
主要成分: | 纯品 |
外观与性状: | 无色液体。 |
pH : | |
熔点 ( ℃ ) : | -89.6 |
沸点 ( ℃ ) : | 84-85 |
相对密度 ( 水 =1) : | 0.73 |
相对蒸气密度 ( 空气 =1) : | 2.83 |
饱和蒸气压 (kPa) : | 无资料 |
燃烧热 (kJ/mol) : | 无资料 |
临界温度 ( ℃ ) : | 无资料 |
临界压力 (MPa) : | 无资料 |
辛醇 / 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 无资料 |
闪点 ( ℃ ) : | <-10 |
引燃温度 ( ℃ ) : | 无资料 |
爆炸上限 %(V/V) : | 无资料 |
爆炸下限 %(V/V) : | 无资料 |
溶解性: | 不溶于水,溶于苯,可混溶于乙醇、乙醚。 |
主要用途: | |
其它理化性质: |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
稳定性: | |
禁配物: | 强氧化剂、酸类、铜、银或其盐类。 |
避免接触的条件: | |
聚合危害: | |
分解产物: |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
急性毒性: | LD50 :无资料 LC50 :无资料 |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 |
刺激性: | |
致敏性: | |
致突变性: | |
致畸性: | |
致癌性: |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
生态毒理毒性: | |
生物降解性: | |
非生物降解性: | |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 |
其它有害作用: | 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大气的污染。 |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
废弃物性质: | |
废弃处置方法: |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建议用焚烧法处置。 |
废弃注意事项: |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
危险货物编号: | 32029 |
UN 编号: | 无资料 |
包装标志: | |
包装类别: | O52 |
包装方法: | 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 |
运输注意事项: | 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夏季最好早晚运输。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酸类、金属粉末、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
法规信息 |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 年 2 月 17 日国务院发布 )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化劳发 [1992] 677 号 )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 劳部发 423 号 ) 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 将该物质划为第 3.2 类中闪点易燃液体。 |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
参考文献: | |
填表时间: | |
填表部门: | |
数据审核单位: | |
修改说明: | |
其他信息: | |
MSDS 修改日期: | |
- 危害码 (欧洲)Xn: Harmful;F: Flammable;
- 风险声明 (欧洲)R11
- 安全声明 (欧洲)S3-S16-S36
- 危险品运输编码UN 3295 3/PG 2
- WGK德国3
- 包装等级II
- 危险类别3
2-已炔 合成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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