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戊二烯
1 , 4 - wù èr xī
更新时间:2024-04-28 08:24:34
- 常用名1,4-戊二烯英文名1,4-Pentadiene
- CAS号591-93-5分子量68.11700
- 密度0.659 g/mL at 25 °C(lit.)沸点26 °C(lit.)
- 分子式C5H8熔点-148 °C
- MSDS闪点40 °F
- 符号信号词
- 中文名1,4-戊二烯
- 英文名1,4-Pentadiene
- 中文别名
- 英文别名penta-1,4-diene |EINECS 209-736-9 |MFCD00008665 |
- 密度0.659 g/mL at 25 °C(lit.)
- 沸点26 °C(lit.)
- 熔点-148 °C
- 分子式C5H8
- 分子量68.11700
- 闪点40 °F
- 精确质量68.06260
- LogP1.74850
- 蒸汽压11.91 psi ( 20 °C)
- 折射率n20/D 1.389(lit.)
- 储存条件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易燃气体专用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应与氧化剂、酸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 稳定性
1.稳定性稳定
2.禁配物 强氧化剂、强酸
3.避免接触的条件 受热
4.聚合危害 聚合
- 分子结构
1、摩尔折射率:24.66
2、摩尔体积(cm3/mol):101.2
3、等张比容(90.2K):209.0
4、表面张力(dyne/cm):18.1
5、介电常数(F/m):2.25
6、极化率(10-24cm3):9.77
- 计算化学
1.疏水参数计算参考值(XlogP):无
2.氢键供体数量:0
3.氢键受体数量:0
4.可旋转化学键数量:2
5.互变异构体数量:无
6.拓扑分子极性表面积0
7.重原子数量:5
8.表面电荷:0
9.复杂度:29.3
10.同位素原子数量:0
11.确定原子立构中心数量:0
12.不确定原子立构中心数量:0
13.确定化学键立构中心数量:0
14.不确定化学键立构中心数量:0
15.共价键单元数量:1
- 更多
1.性状:无色高挥发性液体
2.熔点(℃):-148
3.沸点(℃):26
4.相对密度(水=1):0.66
5.饱和蒸气压(kPa):82(20℃)
6.临界压力(MPa):3.79
7.辛醇/水分配系数:2.48
8.闪点(℃):-55
9.溶解性:不溶于水
10.溶度参数(J·cm-3)0.5:14.552
11.van der Waals面积(cm2·mol-1):7.230×109
12.van der Waals体积(cm3·mol-1):51.050
13.气相标准燃烧热(焓)(kJ·mol-1):-3216.53
14.气相标准声称热(焓)( kJ·mol-1):105.65
15.气相标准熵(J·mol-1·K-1) :333.99
16.气相标准生成自由能( kJ·mol-1):170.5
17.气相标准热熔(J·mol-1·K-1):109.03
18.液相标准燃烧热(焓)(kJ·mol-1):-3191.38
19.液相标准声称热(焓)( kJ·mol-1):80.50
20.液相标准熵(J·mol-1·K-1) :248.86
21.液相标准生成自由能( kJ·mol-1):170.71
22.液相标准热熔(J·mol-1·K-1):146.82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
化学品中文名称: | 1,4- 戊二烯 |
化学品英文名称: | 1,4-pentadiene |
中文名称 2 : | |
英文名称 2 : | |
技术说明书编码: | 24 |
CAS No. : | 591-93-5 |
分子式: | C5H8 |
分子量: | 68.12 |
第二部分:成分 / 组成信息 |
|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
危险性类别: | |
侵入途径: | |
健康危害: | 吸入、口服后对身体有害,对皮肤有刺激作用。其蒸气或雾对眼睛、粘膜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中毒表现有烧灼感、咳嗽、喘息、喉炎、气短、头痛、恶心和呕吐等。 |
环境危害: |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
燃爆危险: | 本品易燃,具刺激性。 |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 |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
眼睛接触: |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 15 分钟。就医。 |
吸入: |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食入: |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
危险特性: | 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受热可能发生剧烈的聚合反应。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
有害燃烧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灭火方法: | 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 |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
应急处理: |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若是气体,用工业覆盖层或吸附 / 吸收剂盖住泄漏点附近的下水道等地方,防止气体进入。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若是液体,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若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喷雾状水或泡沫冷却和稀释蒸汽、保护现场人员。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
操作注意事项: | 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气体或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酸类接触。在传送过程中,钢瓶和容器必须接地和跨接,防止产生静电。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
储存注意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 30 ℃。应与氧化剂、酸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 / 个体防护 |
职业接触限值 | |
中国 MAC(mg/m3) : | 未制定标准 |
前苏联 MAC(mg/m3) : | 未制定标准 |
TLVTN : | 未制定标准 |
TLVWN : | 未制定标准 |
监测方法: | |
工程控制: | 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 |
呼吸系统防护: | 空气中浓度较高时,建议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
眼睛防护: |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
身体防护: | 穿防静电工作服。 |
手防护: | 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 |
其他防护: |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长期反复接触。 |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
主要成分: | 纯品 |
外观与性状: | 无色液体或气体。 |
pH : | |
熔点 ( ℃ ) : | -148 |
沸点 ( ℃ ) : | 26 |
相对密度 ( 水 =1) : | 0.66 |
相对蒸气密度 ( 空气 =1) : | 无资料 |
饱和蒸气压 (kPa) : | 53.32(8.3℃) |
燃烧热 (kJ/mol) : | 无资料 |
临界温度 ( ℃ ) : | 无资料 |
临界压力 (MPa) : | 无资料 |
辛醇 / 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 无资料 |
闪点 ( ℃ ) : | <4 |
引燃温度 ( ℃ ) : | 无资料 |
爆炸上限 %(V/V) : | 无资料 |
爆炸下限 %(V/V) : | 无资料 |
溶解性: | 不溶于水。 |
主要用途: | 用于有机合成。 |
其它理化性质: |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
稳定性: | |
禁配物: | 强氧化剂、强酸。 |
避免接触的条件: | 受热。 |
聚合危害: | |
分解产物: |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
急性毒性: | LD50 :无资料 LC50 :无资料 |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 |
刺激性: | |
致敏性: | |
致突变性: | |
致畸性: | |
致癌性: |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
生态毒理毒性: | |
生物降解性: | |
非生物降解性: | |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 |
其它有害作用: | 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对鱼类和水体要给予特别注意。还应特别注意对地表水、土壤、大气和饮用水的污染。 |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
废弃物性质: | |
废弃处置方法: |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建议用焚烧法处置。 |
废弃注意事项: |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
危险货物编号: | 21023 |
UN 编号: | 无资料 |
包装标志: | |
包装类别: | O52 |
包装方法: | 钢质气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 |
运输注意事项: | 采用刚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严禁与氧化剂、酸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禁止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
法规信息 |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 年 2 月 17 日国务院发布 )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化劳发 [1992] 677 号 )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 劳部发 423 号 ) 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 将该物质划为第 2.1 类易燃气体。 |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
参考文献: | |
填表时间: | |
填表部门: | |
数据审核单位: | |
修改说明: | |
其他信息: | |
MSDS 修改日期: | |
1,4-戊二烯毒理学数据:
1.急性毒性 暂无资料
2.刺激性 暂无资料
1,4-戊二烯生态学数据:
1.生态毒性 暂无资料
2.生物降解性 暂无资料
3.非生物降解性 暂无资料
4.其他有害作用 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对鱼类和水体要给予特别注意。还应特别注意对地表水、土壤、大气和饮用水的污染。
- 危害码 (欧洲)F+,Xn
- 风险声明 (欧洲)R11
- 安全声明 (欧洲)S16-S23-S62
- 危险品运输编码UN 3295 3/PG 1
- WGK德国3
- 包装等级II
- 危险类别3.1
1,4-戊二烯 合成路线
共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