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8558965-803

1,2-环氧丁烷

1 , 2 - huán yǎng dīng wán

更新时间:2024-04-23 20:03:42

  • 常用名
    1,2-环氧丁烷
    英文名
    1,2-Epoxybutane
  • CAS号
    106-88-7
    分子量
    72.10570
  • 密度
    0.837 g/mL at 25 °C(lit.)
    沸点
    63 °C(lit.)
  • 分子式
    C4H8O
    熔点
    -130ºC
  • 闪点
    10 °F
  • 符号

    GHS02

    GHS07

    GHS08

    信号词
    Danger
1,2-环氧丁烷 msds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1,2- 环氧丁烷
化学品英文名称:
1,2-epoxybutane
中文名称 2
氧化丁烯
英文名称 2
1,2-butylene oxide
技术说明书编码:
129
CAS No.
106-88-7
分子式:
C4H8O
分子量:
72.11
第二部分:成分 / 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1,2- 环氧丁烷
106-88-7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
本品对呼吸道有刺激性。眼接触可有眼痛、结膜刺激和暂时性角膜损害。皮肤一次接触呈轻度刺激;反复或长期接触,可引起水疱和坏死。
环境危害:
燃爆危险:
本品易燃,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 15 分钟。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在空气中久置后能生成有爆炸性的过氧化物。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
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抗溶性泡沫、 1211 灭火剂、干粉、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酸类接触。灌装时应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通常商品加有稳定剂。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 30 。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酸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不宜久存,以免变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 / 个体防护
职业接触限值
中国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未制定标准
TLVWN
未制定标准
监测方法:
工程控制:
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
可能接触其蒸气时,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
眼睛防护:
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身体防护:
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
戴橡胶耐油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工作完毕,淋浴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
纯品
外观与性状:
无色液体,有醚样的气味。
pH
熔点 ( )
无资料
沸点 ( )
63
相对密度 ( =1)
0.84
相对蒸气密度 ( 空气 =1)
2.2
饱和蒸气压 (kPa)
18.67(20 )
燃烧热 (kJ/mol)
无资料
临界温度 ( )
无资料
临界压力 (MPa)
无资料
辛醇 / 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无资料
闪点 ( )
-14
引燃温度 ( )
321
爆炸上限 %(V/V)
2.3
爆炸下限 %(V/V)
11.8
溶解性:
溶于水,可混溶于多数有机溶剂。
主要用途:
用作溶剂、氯化溶剂的稳定剂、有机合成的中间体。
其它理化性质: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
禁配物:
强氧化剂、酸类。
避免接触的条件:
聚合危害:
分解产物: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50 500 mg/kg( 大鼠经口 ) 2100 mg/kg( 兔经皮 )

LC50
:无资料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致敏性:
致突变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
无资料。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
废弃处置方法: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不含过氧化物的废液经浓缩后,控制一定的速度燃烧。含过氧化物的废液经浓缩后,在安全距离外敞口燃烧。
废弃注意事项: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
32097
UN 编号:
3022
包装标志:
包装类别:
O52
包装方法:
小开口钢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
运输注意事项:
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夏季最好早晚运输。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酸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 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 2 17 日国务院发布 )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化劳发 [1992] 677 )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 劳部发 423 ) 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 将该物质划为第 3.2 类中闪点易燃液体。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参考文献:
填表时间:
填表部门:
数据审核单位:
修改说明:
其他信息:
MSDS 修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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